考研监考老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考资格要求
确定监考教师的资格标准,包括教育背景、从教经验等,要求监考教师保持独立、公正、谨慎的态度。
岗前培训
安排监考教师的岗前培训,包括考试规程、监考纪律、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监考教师熟悉相关规定。
考生身份验证
明确考生身份验证的程序,包括身份证核对、照片比对等,提醒监考教师注意对特殊情况考生的处理。
试卷管理
规定试卷的保密、分发、收回等流程,确保试卷的安全。
考试过程中的监考工作
明确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包括保持考场秩序、禁止作弊、解答考生疑问等,强调对考生使用电子设备的监控和处理。
考试结束后的工作
规定试卷的收集、清点、封存等程序,提醒监考教师对考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主考官。
考务纪律和管理
强调监考教师要遵守考务纪律,不得私自离开考场,不得与考生有不正当接触,明确违规处理的程序和处罚措施。
紧急情况处理
提供紧急情况处理的流程,包括火警、突发疾病等,要求监考教师要冷静应对紧急情况,确保考生安全。
考务报告
规定监考教师填写考务报告的要求,总结考试中发生的情况、问题和解决方案,报告需及时提交给主考官,为今后改进工作提供经验。
考场规则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宣读《考场规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则执行。
监考人员数量
每个考场至少有两个监考人员,其中一人为主监考,主监考对考场全权负责,统一指挥。
监考教师的责任心
监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和掌握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考场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考研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同时保障考生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