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在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以下是具体的加分细则:
加分对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
加分金额:
在初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加分的基础上,如果考生与其他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将优先考虑录取。
提交加分材料:
考生需要在每年的3月份复试前提交加分材料进行审核。
有效期:
加分政策通常在考生服务期满后的3年内有效。
其他条件:
对于专科类毕业生,可能有机会免试读成人本科。
请注意,加分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报考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