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的考研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加分政策
沈阳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考研时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近5000人的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研究生奖助学金
沈阳大学为研究生提供多种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包括入学奖学金、在学奖学金等)、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单项奖学金。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对入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大学新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研究生招生其他优惠政策
本科就读于“985”和“211”院校的考生、推荐免试生、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考生,一志愿录取还可获得额外的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除可参加学业(在学)奖学金评选外,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沈阳市户籍学生考研奖励
沈阳市将对考上研究生的本市户籍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高校和相关部门制定。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此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沈阳市的学生和士兵参加研究生考试,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同时也是对考生的一种激励和肯定。建议考生和相关部门仔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