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硕士研究生补贴政策如下:
新就业毕业生货币补贴
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就业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博士研究生新就业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对新引进至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青年人才,给予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获得者,按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25万元生活补助。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按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对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条件的青年人才,通过实物、配租等形式提供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及相关安居保障。
对在南宁首次购房的硕士研究生,根据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类别,可获得相应的购房补贴,具体金额分别为A类200万元、B类120万元、C类60万元、D类和E类新引入到南宁市重。
其他支持
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研究生,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在南宁创业的研究生,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创业场租补贴。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升南宁市的整体人才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议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请相关补贴和补助,以便更好地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