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导师津贴的领取,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领取流程和标准的概述:
领取标准
博士生导师:每指导一名博士研究生,每月可享受导师教育津贴人民币100元整。
硕士生导师:每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每月可享受导师教育津贴人民币60元整。
同时指导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津贴分别按指导人数累加,津贴数额不设定上限。
领取办法
工资关系在院内
津贴由研究生部根据院批准的已担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导师名单,按津贴发放标准,报院人事处核定,并在工资中发放。
工资关系在院外
津贴由研究生部每季度按津贴发放标准制表,报院财资处统一领取现金发放。
取消的环节
从2019年3月1日起,取消了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盖章环节。
新增的环节
从2019年3月1日起,研究生院(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添加了“助研津贴发放登记”模块,要求研究生在每年的6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如实填写上下半年所获导师发放助研津贴金额,以保障研究生权益并掌握津贴发放情况。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津贴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