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工作安排主要归 教育部负责。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是研究生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以及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此外,教育部还会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如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保密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共同部署和协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个学校设有研究生考试研招办,负责本校的研究生考试和招生工作,包括确定录取人数、推免人数、专业课命题和复试等,并需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公共课通常由国家统一组织,而专业课则有很大一部分学校是独立命题的。考生需选择合适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