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可以通过人才落户的方式在南京进行落户。以下是具体的落户条件和所需材料:
落户条件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需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其他相关说明
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或一方户口已在南京市,另一方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
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建议:
确认自己符合上述条件后,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可以通过南京市的人才服务平台或公安机关的官方网站获取更详细的申请指南和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