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长春市针对硕士研究生回长春就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务员招录
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进入有空编的市直机关工作,可以免于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后直接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企业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发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工代训岗位,可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非公所有制中小微企业吸纳首次在长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享受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购房安居政策
对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贴5万元、8万元。
直接全款或商业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申请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
对在长春工作的当年应届博士、硕士、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按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生活补助
应届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首次在长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可按本科800元、硕士1500元、博士30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
其他支持
对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可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