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研推免生接收人数的规定如下:
一般高校
其他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2%确定,其中初次开展推荐工作的高等学校,前3年每年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确定。
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
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推免生总数的65%。
对于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
招生单位
各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特殊类型高校
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
专业比例
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建议
了解具体高校政策:不同高校之间的推免生接收比例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具体了解目标高校的推免生政策和接收名额。
关注招生简章:各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会公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生人数,这是获取最准确信息的重要途径。
合理规划:推免生名额的增加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机会,但也需要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确保在推免和统考中都能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