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针对硕士研究生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安家补助
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补助。
优秀人才政府岗位激励奖
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在10年之内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标准发放优秀人才政府岗位激励奖。
对于在职期间取得“985”“211”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的本土人才,按照每人每月400元发放优秀人才岗位激励奖,发放年限为10年。
编制和岗位安排
公开引进县外高层次人才时,涉及单位编制、人员补充计划、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工资总额(基金)的,可不受限制,先进人、后补办有关手续。
对公开选用到兴文县的“双证”硕士,安排到县内副科级岗位或股级岗位(享受副科级待遇)工作。
职称待遇
对在岗在编的本土人才,凡通过国家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考试资格而未聘用的,按县上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职称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提升兴文县的人才竞争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议有意向来兴文县工作或学习的硕士研究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