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是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特点包括:
招生对象:
通常包括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等。
培养费用:
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具体标准按规定执行。
就业安排:
研究生毕业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回原单位工作一定年限,以满足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其他待遇:
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户口、粮油、人事关系,不享受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及其他待遇,但原单位需承担工资、福利、物价补贴、医疗费等。
定向培养研究生旨在结合教育与实际需求,培养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帮助学生实现学历提升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