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身份证件要求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学业水平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品德与健康要求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推荐信要求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其他要求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申请法律、工商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招生单位的其他规定条件。
建议:
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在申请研究生时,务必确保所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提前了解并确认目标学校的具体招生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报名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