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护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国籍要求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治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历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专业要求:
各学历阶段必须为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语言能力
本科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有效的TOEFL(托福)成绩85分及以上、IELTS(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当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
英语四、六级未通过者须有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中科院大类2区及以上)。
其他要求
在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对于在职护士来说,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是参加课程学习的前提条件,部分院校可能会有更具体的要求,比如必须是本科毕业,或者本科专业必须是护理学。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录取的护理硕士研究生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临床技能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未来从事护理工作的需求。建议考生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并确认相关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