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称要求
至少副高以上职称,如副教授、副主任医师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对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长学制(II级学科)的导师,还需具备副主任医师和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教学和科研经验
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经验,能够指导研究生进行科研工作。
近五年内有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著作和获奖证明等。
学术成果
近五年内在国内外统计源期刊发表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的学术论文数量,具体数量要求根据学科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拥有科研经费,具体金额要求根据学科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职业素质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求真务实、严谨创新的科学作风。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其他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临床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学士学位且从事临床工作15年以上。
获得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和协助指导研究生的学术梯队。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导师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教学经验,以培养高质量的医学硕士研究生。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学校和学科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相关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查看学校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