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双少生的录取流程如下:
报考资格
报考地处二区、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报名流程
查询《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少数民族的范围条件。
在当地民委填写毕业后回到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协议。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初试与加分
双少生可以享受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数值由招生单位自行制定,一般在10分以内。
考生可以在报名前,咨询拟报考的招生单位或专业,了解具体的降分政策。
复试
招生单位对考生初试成绩进行登记、统计和测算分析后,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本校情况拟定复试标准。
复试标准须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院、所)长组织有关人员审定,并报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和主管部门备案。
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提供给系(研究室),由系(研究室)在征求有关指导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复试名单,最后由校(院、所)长召开有关会议审批确定复试名单。
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委复试基本要求,招生单位拟不复试录取的考生,应及时将其全部材料转寄第二志愿单位。
对于不符合国家教委复试要求的考生材料不得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双少生如果被录取,享受和统考生一样的待遇,即有就业推荐表和派遣证,且直接发放双证。
建议:
双少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保在报名前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和协议填写。
在选择招生单位时,应重点关注其是否有明确的降分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政策优势。
在复试前,应充分准备,了解招生单位的复试标准和流程,以提高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