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复试
考生须诚信复试,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复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考场的入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场所的秩序。
材料提交与报到
考生须在复试前,按照复试招生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实表现材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按时报到,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身份验证与考试用品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宣读诚信复试承诺等,不得接受他人替考、违规助考。
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纪律
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像录音或录屏。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履行保密义务,复试期间及复试结束后,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按复试招生单位要求准备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安装所需软件,配合软件测试,并按规定时间启动所需软件或登录所需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设备和软件可以正常使用。
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以上规则适用于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希望考生认真遵守,确保复试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