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考研免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综合考核 :主要针对985/211高校的应届生,考核时间在每年的9、10月份,通过考核的考生基本会被录取,录取优先级高于普通统考生。延保政策:
部分院校为留住本校学生,提供延保政策,即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果考研过线且复试及格,可直接录取。
免试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在特定项目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全国学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全国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全国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全国毕业生、公派留学人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人员等人员可以申请免试。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取得所在学校2015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接收专业
长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其他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其他要求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优秀学子继续深造,并为具有特殊才能或贡献的人员提供免试入学的机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或拟报考的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