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入户上海的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优先办理条件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其他条件
研究生如果是985或211重点大学毕业,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外语水平突出,在上海办理居住证,工作7年累计积分满72分就可以申请上海户籍。
需要有1年上海重点机构工作经历;硕士学历有学位;所在的单位是上海市重点机构名单内的企业;社保缴纳在2倍社保基数,社保和个税合理匹配。
申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的人才隐形年龄要求是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可放宽。注意,人才引进落户上海一般要求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积分落户政策
非双一流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满足72分的积分落户标准,并且与上海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的就业协议,才有可能落户。
毕业于上海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与上海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的就业协议后,也可申请落户。
直接落户政策
双一流大学硕士毕业生,以及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直接落户上海。
顶尖高校及研究机构的硕士应届生可直接落户,这包括但不限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国42所)的应届硕士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95所)中相关建设学科的应届硕士生,以及上海本地各研究所、各高校的应届硕士生。
建议:
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无需满足其他额外条件。
非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生:需要满足72分的积分落户标准,并且与上海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的就业协议。
有特定贡献或高级职务: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或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远郊地区工作满5年: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投资和创业人才: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