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配发文具的省份包括:
湖南省:
考生使用考点统一配备的作答工具答题,除科目有特殊要求外,不得自带作答工具。
重庆市:
考试院统一配发文具,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备注信息栏中特别说明可以携带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文具进入考场。
南宁市: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带入考场,考场均统一配发考试基本文具(包含:笔、橡皮、小刀、尺子)。
成都市:
考场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草稿纸,考生不得携带除规定可用的特殊用具以外的任何文具参加考试。
四川省:
考生须使用考场标准配置的文具或者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允许携带的用具进行考试,不准自行携带或使用其他文具用品进入考场。
青海省:
各报考点统一提供文具、草稿纸和自命题科目答题纸,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可使用的文具外,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考试文具。
贵州省:
考点将统一配发文具、草稿纸,除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用具外,其他违禁物品不可带进考场。
甘肃省:
考试文具将由考点统一发放,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用具。
建议考生仔细阅读所在省份的考研规定,确保携带的文具符合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