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考研成绩的法律后果主要涉及 《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生若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存在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作弊考生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组织作弊及提供作弊器材等行为
考研作弊首先会取消考试成绩,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四类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刑事犯罪责任
行为人在考研时作弊的,会被判刑。研究生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在研究生考试中作弊的,构成刑事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数据
考试成绩通常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非法侵入并修改这些数据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一罪名针对的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非法修改行为,考试成绩作为系统中的重要数据,擅自修改将触犯此罪。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考试成绩单等文件往往被视为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如果通过伪造、变造等手段篡改成绩,并制作虚假的成绩单等文件,可能触犯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这一罪名针对的是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伪造和变造行为,考试成绩单作为重要的官方文件,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法律保护。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如果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修改考试成绩以影响招收学生的结果,还可能触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这一罪名针对的是在招收学生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教育公平和公正。
综上所述,篡改考研成绩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可能涉及多种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刑事处罚。建议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远离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