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退学费的政策因学校、专业、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信息和流程:
退费原则
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被劝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籍”的研究生,一般不退还学费。
超过学习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予退还学费,特殊情况可经申请后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学习期限内,研究生本人提出学费退还申请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量。
退费计算办法
每学年10个月,学制2年/2.5年。
退费金额 = 实际缴纳金额 - 在校实际学习月数 * 学费总额 / (20 或 25)。
退费流程
学生本人提供书面退学退费情况说明,填写《退学申请表》和《学费退费申请表》并提交。
班主任核实情况后提交项目部审核。
经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后,学生到财务处收费科办理退费手续。
特殊情况下的退费
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
退费通常会在规定时间内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
奖学金和助学金
一些学校提供奖学金制度,如学业奖学金,以奖助学金的形式返回部分学费,减少学生实际支付的费用。
其他费用
退费可能包括住宿费,具体金额和条件取决于学校规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学校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