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考研期间,考生需要遵守以下关于手机携带和存放的规定:
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
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的封闭区以内。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按作弊论处。
放在指定位置:
如果考生携带了手机,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将其关机,并放置在监考老师指定的“考生物品存放处”。不允许将手机放在身上或书包里,直接带入考场。
使用非通讯功能:
考试期间,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的非通讯功能,例如拍照、听音乐等,但不得用于接收或发送信息。
遵守考场规则: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否则将按作弊论处。
寻找其他存放方式:
如果所在考场没有提供手机存放点,考生可以寻找附近的快递柜、寄存柜或小店提供的寄存服务,将手机寄存在那里,考试结束后再取回。
综上所述,考生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手机等物品在考试期间得到妥善存放,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影响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