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中视力检查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阶段
受检者站在距离视力表5米的距离处。
视力表应安装在与受检眼等高的位置。
远视力检查
从视力表最上面的视标开始,从上到下依次读出视标,直到看不清楚为止。
如果在5米处看第一行最大的视标0.1仍不清楚,受检者应往前走,直至看到最大视标0.1。
以实际能看清视标的距离换算成视力值,例如在4米处能看清0.1的视标,则视力记录为0.08。
近视力检查 (如果需要):
使用专用的近视力表,检查距离大约为距视力表30厘米左右。
从视标最上面一行逐行向下检查,记录最后能看清的视标视力。
其他视力表示方法
如果受检者无法辨认最低视力行字符,可检查指数视力(在特定距离能否正确读出指数)。
如果连指数视力也无法辨认,则检查手动视力(在眼前手动能否看到)。
如果手动视力也无法辨认,则检查光感(能否感知到光源)。
记录结果
记录受检者能清晰辨认的最后一行的视力值作为最终视力结果。
如果受检者戴眼镜,应同时检查和记录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
请注意,具体的视力检查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医疗机构而异,上述步骤为常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