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加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特殊身份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加10分。
若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身份加分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其他特定项目加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需要注意的是,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确保顺利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