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照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照顾专业
照顾专业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急需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部分扶持的重点学科专业,这些学科一般需求量较大,但上线生源较少。照顾专业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般比非照顾专业略低)。
具体的照顾专业包括学术学位的工学照顾专业(如力学、冶金工程等)和中医类照顾专业(如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以及专业学位的体育硕士和中医硕士等。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独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免试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加分、照顾专业、少数民族政策等方式,为特定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和便利。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加分或照顾政策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