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考研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下是具体政策的要点: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条件
报考地处二区(包括内蒙古在内的10省(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照顾措施
考生可享受单科降低5分,总分降低20分的优惠。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报考条件
面向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
特别强调内蒙古自治区的生源要求。
招生计划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生毕业后需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前准备报名所需的各类材料,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并接受审核。
审核通过后,考生才能正式报名。
专项招生对象
包括民族地区工程人才和临床医学人才,不限民族。
注意事项
考生应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考生对自己的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负责,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否则可能会影响报名资格。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关注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最新公告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