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概览
招生目的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
培养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能力以及良好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招生原则
按需招生
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宁缺毋滥
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分类选拔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招生计划
教育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
招生考试
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
申请条件
非中国籍公民持有外国普通护照。
身心健康,对华友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
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及语言能力达到入学要求。
报考特定院系(如导演系和表演学院)的考生需符合额外条件。
学习方式、年限和招生专业
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考核安排参照相关附件。
考生在面试复试中由报考院系根据志愿及成绩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申请时间与办法
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申请办法:每位申请者最多可申请两个专业,需缴纳两套同等申请材料和费用。
以上信息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