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补考的程序如下:
补考申请
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
审核批准
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补考通知
各考点应将初步审查同意的考生信息报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安排补考,并函告考生报考单位寄来补考试题。
补考时间
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统考结束的一个月以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国家教委另行通知。
补考试题
补考试题的难易程度应与统考相一致。
建议:
考生在申请补考时,应详细填写补考原因,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考生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了解补考试题的寄送情况,以便提前准备。
考生应关注教育部或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补考时间通知,确保按时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