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录取体检哪些不录取

土地鼠爱分享 · 2024-12-27 02:13:16

考研体检中,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先天性心脏病:

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且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

器质性心脏病:

包括频发性期前收缩、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患者,情况严重者不予录取。

高血压:

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

慢性肝炎:

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不包括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

结核病:

包括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各种恶性肿瘤: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

血液病:

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慢性肾炎:

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传染病:

如乙肝、丙肝等。

精神类疾病:

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等。

呼吸系统疾病:

如严重的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

建议考生在体检前详细了解相关标准,并咨询专业医生,以确保自身健康状况符合考研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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