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
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各地报考点额外要求
深圳市招考办报考点(代码4411) 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广东省户籍考生提供户口本个人页,非广东省户籍考生提供学生证内页。 教学点在广东省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学生证内页。 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网上确认时,广东省户籍考生提供户口本个人页,非广东省户籍考生提供在粤参加社保证明(不限参保月数)。 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在粤实习证明。 云南省报考点: 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云南省的往届生。 -就读于云南省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考云南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 北京市报考点
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考在京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
其他考生,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山西省报考点: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户籍或工作单位或教学点所在市选择报考点。
山西省所有报考点均不接收省外院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省)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全国统考考生。
这些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招生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考生在报名前仔细查阅所在地区或目标招生单位的具体报考条件,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