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自设科目是指 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设立的专业,这些专业在教育部的专业目录中通常没有明确列出。自设科目的具体考试科目可能因院校和专业而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自设科目示例:
社会学概论(611)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802)
西方经济学(816)
创意设计(911)
艺术设计实践(912)
建筑设计(913)
此外,一些院校可能还会设置自设的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这些课程通常涵盖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建议考生在选择院校和专业时,仔细查看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具体的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以便更好地进行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