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的管理主要涉及 教育部及其下属的相关部门。教育部是研究生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指导管理工作。具体到考研的相关事务,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承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此外,各个学校设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负责本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研招办具体职责包括确定本校的录取人数、推免人数、专业课命题和复试,并且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公共课通常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而专业课则有很大一部分学校是独立命题的。考生需要选择自己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
综上所述,考研的管理部门主要是教育部,具体事务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同时各个学校设有研招办负责本校的研究生考试和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