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的计算遵循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其基本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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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价值 = 不变资本(c) + 可变资本(v) + 剩余价值(m)
```
其中:
不变资本(c):指的是在生产商品过程中消耗的固定资本,如原材料、机器折旧等,这部分资本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不会改变。
可变资本(v):指的是在生产商品过程中用于支付劳动力(工人工资)的部分资本,这部分资本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会转移到新产品中。
剩余价值(m):指的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即超过其劳动力价值(即工资)的那部分劳动成果。
商品价值反映了生产该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生产商品所需的平均劳动时间乘以单位劳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