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投档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投档程序
前期准备: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录取管理组会同信息技术组制定投档模板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院长审定。信息技术组负责设定计算机投档条件模板,该模板由两名以上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录入和复核,并由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投档。
计算机自动投档: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板由计算机自动进行。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投档。
计划核对与调整:批量投档前,计划调整人员需认真核对和调整计划,并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确认各院校投档比例。批量投档操作前要断开与招生学校的网络,做好数据备份,并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下达指令,两名投档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投档操作及数据核对。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分数优先:考试院将全省考生按科类(文、理科)分位次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档案。
遵循志愿:系统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检索,优先检索排在前面的院校志愿,一旦发现第一个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档案将被投出。如果第一个志愿已满额,则继续检索下一个志愿,直到找到空额或所有志愿都检索完毕。
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原则,即每个考生在整个批次中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投档成功,后续志愿即失效。
非志愿投档
非志愿投档需由招生学校出具相关报告,说明批件投档考生的招生类型,并经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批件由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提交,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并需报送录取管理组和技术组负责人签字、呈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院长审定后,方可交计算机操作员执行。
研究生考试录取方式
研究生考试只允许考生填报一个志愿学校中的一个专业志愿。每年研究生国家线公布后,如果考生分数超过国家线且符合所填报志愿高校的校线,考生可进入该高校复试。复试合格后即被录取,不合格则需申请调剂。
建议:
提前规划:考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志愿的填报顺序和院校,确保志愿的合理排序。
关注政策:考生需密切关注相关招生政策和信息,确保符合投档条件。
数据备份:在投档过程中,应确保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