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考研录取分的计算方式如下:
学术学位类
A类考生总分要求为363分。
B类考生总分要求为353分。
专业学位类
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等专业,A类和B类考生总分要求均为363分和353分。
专项计划
例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设计专业,总分要求为362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最低分302分,调剂录取最高分357分。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绩占8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
考生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为总成绩,由学校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0.7+复试成绩×0.3。初试科目满分若为5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
普通计划招生专业
单考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根据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各专业的考生上线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和录取比例。
具体复试分数线和比例由相关学院集体讨论后确定,并在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建议:
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有重要比重,建议考生重视复试准备。
对于报考特定专业的考生,需仔细了解该专业的具体录取要求和分数线。
专项计划可能有不同的总分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