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调剂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目标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专业等。
初试成绩要求
成绩需达到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成绩未过B区国家线的考生无法调剂。
专业相关性
调入专业与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只能在相关专业内进行调剂,不得跨学科或跨专业。
照顾专业调剂
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特定专业调剂限制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只能相互调剂,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法律非法学专硕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应专业的基本要求。
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网上调剂。
考生可填报两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之后可修改。
被设为待录取的考生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取消待录取状态。
其他要求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考生调剂时选择的招生单位、专业门类与自己的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
未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能被设为待录取(一志愿考生例外)。
以上是考研调剂的基本规则,具体情况可能因院校和专业而异,建议考生在调剂前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和调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