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新疆调剂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调剂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专业相近: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专业代码: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的专业代码前四位必须相同。
照顾专业: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禁止跨类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其他限制: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形式已复试不合格考生再次申请调剂。
调剂程序
发布调剂缺额: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开放调剂系统:接收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审核调剂考生资格:学院查看调剂学生信息,核对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是否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初试各科成绩是否达到要求、其他学术条件是否符合学院制定的学术要求。
其他注意事项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以招生单位调剂通知为准。
遴选标准: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咨询与联系方式: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统一在招生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相关信息,提供咨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建议考生在准备调剂时,仔细阅读相关学院公布的调剂细则,确保符合所有要求,并及时关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时间,以便顺利完成调剂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