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针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照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加分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可享受加分。
具体加分情况根据考生类别(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职人员)和就业地区有所不同。
专项计划
设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旨在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各领域骨干人才。
考生需通过专项计划的选拔考试方可录取。
定向培养
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定向培养政策,毕业后根据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
费用减免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学费减免。
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提供生活补贴。
预科招生
部分院校设立少数民族研究生预科招生计划,考生需通过预科结业考试后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资助政策
政府和院校可能提供一定的资助政策,以减轻少数民族研究生的经济压力。
复试成绩要求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有单独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考生毕业后需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考生应关注教育部及各高校的官方文件或招生简章,以获取最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民族团结,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升学率和受教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