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考研提供成绩的方法如下:
办理成绩证明的要求
考生需要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以上(含10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课程免考、转考手续办理完整,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
考试期间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需要携带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考生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于10月25日-28日到所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生成绩单》。
第二步:考生持身份证、《考生成绩单》于10月25日-28日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注意事项
2016年6月30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不需要开具此证明。
不同省份的办理自考考研证明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查看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
如果需要邮寄成绩单,应提前联系学校档案室确认邮寄方式。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自考生可以顺利办理成绩证明,以便在考研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