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考研奖励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特别生源奖
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指定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和往届毕业生考生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如下:
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就业):12000元/人。
全日制本科往届毕业生:6000元/人。
调剂录取至“985”“211”院校的应届毕业生:12000元/人。
调剂录取至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5000元/人。
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每学年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具体金额如下:
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
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
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三助岗位津贴
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具体金额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其他特种奖学金
多为企业设立或由校友设立,具体金额和专业不同,需参考各学校的具体规定。
新生奖学金
部分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具体金额2000元—6000元不等,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通常能获得更高的金额。
这些奖励机制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吸引优秀生源,并保障研究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建议学生在报考研究生时,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奖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