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
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通过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注册登记后打印)。
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说明学习时间、地点、专业和学位。
有效护照身份页和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毕业证和学位证。
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如没有考试成绩,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办理流程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留学人员需在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办理,不可提前办理。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办理,但需提供经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
注意事项
申请人或代理人需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录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留学生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的认证和公证,如果需要认证,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留学回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