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留学担保的签订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确定担保人
选择有经济能力且自愿为申请人进行担保的合理人选,如亲朋好友等。
经济担保函件
由担保人出具经济担保的正式函件,承诺提供申请人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
经济担保证明
提供担保人的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等。
经济担保证明书通常需要担保人签字,并由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关公证。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如果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该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
其他申请材料
留学孩子的护照及签证页扫描。
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职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开出的家庭存款证明原件。
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居住国的所得税单(如适用)。
房产证明、旅行记录等能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材料。
公证和签约
除了经济担保书外,申请人应该提供担保人居住国的所得税单。
如果担保人收入很少或没有收入,但有足够的存款,需要提供银行证明,显示在持续一段时间内的平均节余。
担保人最好是亲属,担保信应体现出对留学生经济和精神上的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各国签证政策和要求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留学担保材料时,咨询具体国家的留学签证官方信息或专业留学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