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保留学籍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因病休学:
因病需要治疗和休息,经本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同意,可以申请休学。一学期内因病请假或住院治疗累计达四周以上者,应休学。
事假累计:
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四周者。
生育:
女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生育者。
公派留学:
经批准短期公派出国(境)学习三个月以上者,或经批准短期因私出国者。
创业:
申请体学创业或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
应征入伍: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
跨校联合培养:
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保留学籍的流程通常包括:
提交保留学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家长同意并签字(如适用)。
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
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并办理报批程序。
提交报批表并办理离校手续。
审查相关资料并在系统中做异动处理。
保留学籍的最长时间为两年,且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学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