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北京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且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留学时间: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但留学期间回国要扣除。
申请时间: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在留服有备案)提交申请材料。
年龄限制:
年龄需在45周岁(含)以下。
劳动关系: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与在京单位(在留服有备案)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个人信息: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其他条件:
对于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关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最新通知或直接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