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完成了留学学业并回国,但还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确定办理时间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在学生完成学业后回国一年之内办理。委托他人办理
您可以委托在国外的同学或朋友帮您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委托人护照复印件(照片页);
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人国内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由、学习时间及相关简况,以及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最终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国外同学朋友邮寄材料:
将上述材料寄给帮您办理的同学或朋友,由他们代为向使领馆提交申请。
特殊情况:
如果您已经回国超过一年,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尝试办理,但可能需要额外的材料和解释。
国内办理:
如果您在国内,可以将所需材料寄回您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例如驻挪威大使馆教育处的通信地址是:`education section holmenkollveien 30 b 0376 oslo norway`。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时间节点,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更新,建议直接咨询最近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