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证明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读学生需提供在读证明。
学历成绩单
盖有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成绩单,无论是否毕业都需要提供。
语言成绩证明
雅思、托福等合格的语言成绩证明。
身体条件证明
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符合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无犯罪证明
申请人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申请无犯罪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血缘、婚姻、收养等关系。
经济能力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等,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经济担保证明。
推荐信
推荐信需用学校的稿纸打印,加盖校长或班主任及学校公章。
其他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习计划书、自我介绍书等。
护照和证件
护照及护照照片。
入学通知书
接收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
资格审核证明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特定课程或院校所需的额外证明
出国学习宗教课程需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
这些证明将有助于支持你的留学申请,确保你满足目标院校的要求。建议提前准备这些文件,并在申请过程中仔细检查以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