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因私出国(境)留学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规定保留党籍:
提前申请
党员在出国(境)前必须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国(境)外亲友(单位或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或应聘工作通知等相关材料。
材料准备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党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书面申请。
国(境)外亲友(单位或机构)的邀请信、入学通知或应聘工作通知(翻译件)等。
政审和审批
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对党员进行政审并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报批表》,签署单位党组织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保留期限
自费留学和应聘工作的党员,保留党籍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党员保留党籍期限可延长至一年。
保留党籍期限以出境之日算起,党员等待签证尚未出国(境)的,应参加原单位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保持联系
党员在境外应通过书信等适当的方式与党组织定期保持联系,临时或期满返回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
党费交纳
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在保留党籍期间暂不交纳党费。返回后,经审查恢复组织生活的,按照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补交出境期间的党费。
恢复党籍
党员因私出国(境)返回后,应及时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境)返回后恢复党籍审批表》,并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和下属党委核实审查后,方可办理恢复党籍手续。
长期定居
对于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若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建议
及时沟通:党员在出国(境)期间应定期与党组织保持联系,确保组织关系不中断。
按时办理:务必在出国(境)前办理保留党籍手续,以免影响党籍的保留。
遵守规定:在境外期间,党员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任何活动。
通过以上步骤和规定,党员可以合法合规地保留党籍,并在出国(境)期间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