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北京的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人员亦可。
留学时间要求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在境外学习时间要满360天)。
回国时间要求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年龄要求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劳动关系要求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其他要求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用人单位应符合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有效的在京区级公共集体户口,有公开招聘留学回国人员的计划或者聘任结果。
建议:
留学生在申请落户北京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所有条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选择合适的用人单位和落户途径,如通过留服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或人社部/人社局等渠道进行申请。
留意申请时间限制,确保在回国后两年内完成所有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