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留学人员创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
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
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国(境)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持有企业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申请单位属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并具有科研创新能力和人才团队资源,相应的办公场地、研发设备等,且经营正常;创业资助申请应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48个月内提出。
初创企业补贴
个人:10000元;
合伙创办企业:每人10000元,最多不超过10万元;
申请资料: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格;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税务登记证及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
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未在文档中详细列出,但通常这类补贴会涉及社会保险费用的减免或返还。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补贴
对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或创业项目资助,并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企业,按其所获得的奖励或资助金额50%的标准,给予最高一次性100万元创新创业补贴资助;
对获得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奖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至1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贴资助,具体金额根据奖项不同而有所差异。
创业资助申请时间
创业资助申请应当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48个月内提出。
其他要求
申请单位指定一名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股东进行申报,该股东需持有企业股份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并在国外累计学习或工作三年以上。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吸引和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深圳创业,提升深圳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建议有意申请的留学人员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