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付留学党员呢

宸爸爱学习 · 2024-12-25 21:49:23

对于留学党员的党籍处理,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相关的补充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短期请假或探亲

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长期定居

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一旦出境,其组织关系即停止,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案。

逾期回国

党员因私出国(境)超过假期回国,本人需向党组织说明理由,经审查无其他问题后,可以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无故超假半年以上回国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相应处分,待本人有正确认识后,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不再恢复其党组织生活,视作自行脱党处理,严重问题经审查属实,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保留党籍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有关规定作出。

如果党员在出国前未办理保留组织关系(党籍)手续,但在出国后6个月内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所在党组织应予受理并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

重新联系与恢复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且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按有关规定作出。

建议

及时沟通:党员在出国前应与党组织保持沟通,了解并遵守相关党籍管理规定。

补办手续: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应尽快向党组织提出补办申请。

定期联系:即使党员在国外,也应定期与党组织联系,以免被视为自行脱党。

遵守规定:党员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确保组织关系的正确处理。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党员出国期间的组织关系管理,确保党员在出国期间仍能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并在必要时能够恢复其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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